借钱不还,构成诈骗罪吗?之借贷式诈骗构成要件
发布日期:2023-02-10 浏览次数:680
在司法实务中,“借款型”诈骗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,这两种行为也经常被混为一谈,导致“借款型”诈骗较难认定。记者梳理多个“借款型”诈骗裁判案例后发现,“借款型”诈骗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间借贷,而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,达到非法占有的目的。
在司法实务中,究竟是民间借贷还是“借款型”诈骗罪,需要综合考虑哪些因素?
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琦表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,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,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。在司法实务中,民事欺诈与刑法上的诈骗罪比较容易混淆。本文中探讨的几个案例,正是需要明晰二者的边界。首先,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分析,借款时的主观目的是判断的关键,即在借款时是否有“有借无还”的主观目的,合同签订后,根本没有履行诚意或者能力,这就构成刑法上的诈骗罪;而民事欺诈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后,会以积极的态度创造条件履行合同,如果在借款时并无日后不予归还之意,只是之后发生了令其丧失偿还能力的客观事件导致不能及时还款,就不构成诈骗罪。其次,民事欺诈的当事人采取欺骗方法,旨在诱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与其交易,从而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,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;诈骗罪实施欺骗的目的是让对方陷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,从而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。从以上两个方面判断,能够比较准确地认定上述案例中的行为性质。
那么,如何避免民间借贷风险?业内人士表示,首先要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,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,让对方提供资信良好、经济收入稳定、工作单位固定的担保人做担保,以防后患;其次要注意辨别借款人的借款用途,防止恶意借贷,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,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;另外要注意诉讼时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,如果超过诉讼时效,那么出借人将丧失胜诉权;最后,利息约定要合法,民间借贷如果没有约定利息,则视为无息借贷,同时民间借贷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贷款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。另外,出借的款项直接进入借款人的账户最为稳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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